2022年11月18日上午,按照自然資源部海洋預警監測司的工作方案要求,我中心組織召開了《海洋站(點)觀測業務運行管理規定》、《海洋站(點)觀測業務檢查考核辦法》和《海洋觀測儀器設備運行維護責任制度》三個管理規定修訂稿的線上評審會。
三項管理規定規定了海洋站(點)的運行管理模式、檢查考核辦法和儀器設備運行維護責任制度。自然資源部北海、東海、南海三個海區局的6位專家對修訂稿的業務適用性和技術合理性進行了評審,并根據當前海洋站實際情況提出了修改意見。
專家評審組認為三項管理規定內容全面合理,符合現行海洋觀測規范要求和海洋站點實際情況,符合預警監測司關于開展制度修訂的工作要求,建議按照專家意見修改完善后盡快履行上報程序。中心將按照專家修改意見進行完善,及時上報海洋預警監測司,推動相關工作順利開展。(業務處 楊子原,岸基部 程長闊)